一路水花,出事了……
11月11日早上7点37分许
在S9苏台高速绍兴稽东收费站附近
一辆小车突然撞上了分流岛
然后横向停在了高速路面上
当时正是雨天路滑 情况非常危险
接警后 绍兴高速交警赶往事故现场
据调查 驾驶员石某一行三人
从安吉出发到绍兴
由于路况不熟
开过了平水南收费站
但当时还没发现已经错过出口
行驶至稽东收费站
导航提示驾驶员下高速时
她开始犹豫起来
疑惑为什么要右转
石某没多想
也没有注意路面实线
竟从超车道直接压实线变道
准备下高速
结果由于雨天路滑 加之转向角度大
导致车辆瞬间失控
撞上了分流岛
幸好有防撞桶和防撞垫缓冲
未造成人员受伤
只造成车辆右侧损坏和路产损失的后果
高速交警对石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告知其实线变道的危险性
高速交警因石某驾驶机动车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给予驾驶证记1分 及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出口早准备 实线禁变道”
如果高速公路上
错过了出口就继续向前
开到下一个高速出口
驶出收费站后再掉头返回
不要突然减速或实线变道
更不可随意停车
雨天行车牢记安全“三宝”
●降速:遇到恶劣天气时,严格控制好行车速度,给自己留出处置时间。
●控距:控制好与其他车辆之间的距离,留出足够的处置空间。
●亮尾:对于小汽车来说,就是要合理使用灯光,对于大型车辆来说,要确保车后粘贴的反光标识清晰可见,被看到,才安全。
雨天如何使用灯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