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全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近日,贵州省正式印发了《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月7日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贵州省在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出台背景意义重大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作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层面多次强调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贵州省作为国家第一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地区,在制度、机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仍面临公共数据供给不足、应用场景不够丰富等问题。因此,《办法》的出台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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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内容全面详实
《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总则部分,明确了授权运营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定义、原则及职责分工,强调了发展与安全并重,遵循依法合规、市场运作等原则,推动公共数据有序流动利用。同时,规定了授权运营模式以整体授权为主,分领域授权为辅。
在授权运营机构方面,明确了授权运营机构的定义、申请条件和授权程序,规定由数据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定授权运营机构,负责建设授权运营空间,对公共数据进行初级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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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利用机构方面,规定了开发利用机构的定义、申请条件和授权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注册成为开发利用机构,对授权运营机构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
在授权运营的实施方面,明确了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和授权运营空间的定义及功能,规定了数据目录编制发布、数据归集、数据授权等具体流程,探索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各参与方依法合理获取收益。
此外,《办法》还对行为规范、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安全可控。
主要举措亮点纷呈
《办法》以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激发公共数据潜能为目标,重点在“供得出、用得好、流得动、保安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调公共数据“应授权尽授权”,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进一步带动社会数据的流通使用。
二是“管住一级(授权运营机构),放开二级(开发利用机构)”,在规范“一级市场”的前提下,面向全国公平开放“二级市场”,让更多企业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活动。
三是供需两端协同发力,通过发布公共数据目录、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等方式,方便企业开发更多数据产品和服务,催生更多应用场景和数据拳头产品。
四是强调技术能力建强安全底座,制度建设筑牢安全堤坝,建立评估机制确保安全培育授权运营生态,确保授权运营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贵州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注入新的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