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健康 | 两会医声 | 姚卫海委员:建立国家适老健康产品目录,推动“银发经济”建设和宣传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分别于2022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各代表委员纷纷带着提案建议而来。其中,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姚卫海的提案重点关注“护工管理”“银发经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等话题。
关于建立国家适老健康产品目录,推动“银发经济”建设和宣传的提案,他提出:
开发适老产品,推动“银发经济”,引导老年人正确消费,避免上当受骗。涉及到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国家和媒体应该从正面引导,推荐一些适合老年人的质量可靠、价廉物美的产品,供老年人选择。但是目前,适老产品(服务)没有权威推荐,几乎所有老年产品推荐均为商业行为。更由于国家的一些规章制度,限制专家去讲产品,企业找不到真正的专家来讲解,导致假专家滥竽充数。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35号文件),其中提到,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从目前市场上看,寥寥无几,商场超市几乎没有。
他建议:
一、尽快建立国家适老健康产品目录,促进老年健康,降低或减少发病率和失能率。给养老系统建立建设良好的养老环境。
二、大力开发衣、食、住、行方面一条龙的适老用品,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推动银发产业品牌发展,让老年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三、规范、加大推动构建适老超市、商城养老产品柜台建设,让老年人买到放心的适合自己用的产品。
四、建立“专家团队”准入机制,鼓励专家走上前台,为老年人讲解适老产品,让老年人明明白白消费。
五、加大媒体对适老企业和适老产品正面宣传的力度,树立银发产业驰名品牌,让“银发经济”真正为降低或减少老年人的发病率和失能率发挥作用。
关于建议加快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提案,他提出:
中国控烟履约近15年来,截止到目前,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24个城市立法,实施了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截至2020年,中国有超过10%的公众已受到室内全面无烟的法律法规的保护。
2019年我国颁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提出,控烟行动的目标之一是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据统计2019年中国烟民已超过3.5亿,我国控烟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在一些交通工具、公共场所依然控烟无明显进展,比如飞机场国内外出发口、火车站站台,在乘客的必经通道,尤其在商场内设置的吸烟室、绿皮火车上的吸烟区等严重影响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只能对以上两种情况,绿会提起的两起环境公益诉讼,绿会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和绿会无烟列车环境公益诉讼,并被法院正式受理。
虽然中国已加入FCTC《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且2014年《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形成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但是一直未通过,实施。至今没有国家层面的全面无烟、控烟立法。
他建议:
建议我国政府采取进一步行动,把握立法契机,尽快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落实控烟行动,共同推进我国控烟法制化进程。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护工管理的提案,他提出:
我国医院医疗护理体系对于我国医疗事业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化快速到来,病人数量增速很快,住院患者人数大大增加,护理工作复杂性加大,现有我国医疗护理体系进步速度慢于现实发展,我国医院住院部护理主体护士严重短缺,到2020年全国护士才达到445万,与床护比实际已达到1:0.314,但标准要求的1:0.4 还有一定差距。护工职业的出现,承担了患者生活护理的职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护理人力不足的问题。
1979年卫生部颁发了《进一步加强护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8月国家卫建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五部委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但由于护工队伍人员流动大;不确定性因素多,管理复杂,管理职责也不够明确。有些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对于护工的职责、护工分类、工作考核,基本要求及培训等都缺乏统一标准,造成了护工队伍处于散兵游勇的状态,鱼龙混杂,水平参次不齐。服务质量无法保障,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护理质量,医患护患关系。从患者角度“护工费用贵”,“无法报销”等的反映日益增多。目前,有关护工的投诉在北京12345市民热线中占第三位。
医院里的“散工”收费高,扰乱了价格。同时有些护工缺乏权益、安全、身体等保障。
他建议:
1.建立护工服务价格评价体系及合理收费标准,让医院收费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医院收费。增加按项目收费的选项,由患者和家属,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按需选择,按选择付费,改变粗放式按天按小时计价的情况。可考虑将生活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或鼓励商业保险开设新险种。
2.严格护工的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制度。建立护工培训学校,或利用当地护校增加护工专业,或称为助理护士专业,欲从事护工工作的均需参加培训,年龄可适当放宽,学习合格取得证书之后,方可到各地医院应聘,证书各医院必须认可。全国由卫健委和教委统一制定学制、学习内容、教材、实习和考试方式,制定学费、考试费用,成为收费依据。
3.由专业的机构或公司来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护工考核,建立护工分级管理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护工的监督评价机制,鼓励优秀护工,激励护工们积极向上勤劳服务的心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年资,工作表现,考试成绩等,建立护工分级制度,在技能要求,薪资级别,服装标志等方面区别。
4.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之下,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工会以保障各项员工权益。从入职即建立档案,记录该名员工的一切工作内容,建立人文关怀系统,筛查有无犯罪前科,以确保从源头净化服务队伍。坚决打击与服务不相关的各种勾结外面与陪护无关的各种骗钱行为。遏制“黑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