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驾驶营运车,丢了饭碗砸了锅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3-04-09 13:52

有一种酒叫“隔夜酒”
有一种酒驾叫“隔夜酒驾”
某些驾驶人前一晚喝完酒
第二天醒来后继续开车
殊不知,人醒了,酒还没醒
……

2023年4月7日,贵阳交警双龙区分局民警在兴业街首开紫郡路段进行路巡路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贵AB***5的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李某身上有酒气,有酒驾嫌疑。执勤民警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经调查,其所驾车辆属于营运性质,此次其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后经了解,原来李某是头天晚上喝的酒。 

据驾驶人李某描述,被查的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朋友带回来很贵、70多度的白酒,喝了不少,回家睡了一晚,以为自己没醉,一早就驾车出来了。面对这样的结果,丢了饭碗砸了锅,这样的惨重代价,李某很意外,也感到很后悔。

民警对李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被予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隔夜酒驾”是怎么回事?

“隔夜酒驾”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车,大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通常情况下,喝1瓶或2瓶啤酒、或一两左右的12度红酒、半两50度左右的白酒,就能达到酒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