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时未观察好 撞上后方停下的车辆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4-03-04 10:53

近日,黔西南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振兴路家家超市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现场无人员受伤。

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地点是路口处,两车相撞后停在右侧道路上,经过现场勘察,发现蓝色小车左后车灯处有损坏,白色小车右前大灯处有凹陷受损。

经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得知,黄某驾驶蓝色小车在路口处调头后倒车准备往前行驶,在倒车时没有注意观察后方车辆通行情况,导致在倒车时与停在后方的小车发生相撞。

为了还原事故发生情况,事故民警调取了事故周边的公共视频查看,发现黄某将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讲车辆进行调头,调头后往后倒车,在倒车时与停在后方的小车发生碰撞,酿成交通事故。在此次事故中,由于黄某驾驶车辆在进行倒车时,观察不到位,导致与停在后方的车辆发生碰撞,故黄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黔西南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示,驾车在道路上进行倒车操作时,要观察好道路上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驾车进行倒车操作,以免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