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货”砸后车 无妄之灾向谁说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3-06-06 08:57
驾驶车辆正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前方车辆上“飞”来的异物砸中,责任算谁的?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为您解答。
近日,在汕昆高速公路兴义往安龙方向德卧收费站附近,一辆运输水果的小货车上突然飞出纸箱并砸中后方行驶的小轿车,所幸无人员伤亡,仅仅造成小轿车受损。

据调查,6月4日,驾驶人陈某从兴义运输水果到安龙,行驶至汕昆高速公路兴义往安龙方向德卧收费站附近时,因车上装水果的纸箱未捆绑牢固,导致纸箱“飞出”并砸中后方行驶的车辆。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相约离开高速公路后再到交警部门处理,离开高速路后,陈某着急卸货径直往安龙市区而去,小轿车驾驶人找不到陈某后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警后,黔西南公安高速交警通知陈某到高速交警安龙联勤片区处理事故相关事宜。陈某到达交警队后,民警根据事故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驾驶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由于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车辆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风力,车辆装载货物上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捆绑牢固,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如因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必然要承担事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