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律师 | 商家拒退“定金”该如何维权? 定金和订金又该如何区分?
夏女士在某品牌地板经销商处看中了一款木地板,测算结果铺设总价为18000元,经双方协商好后,夏女士遂缴纳订金10000元,约定在6月底7月初左右交付,当时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订金。4月底夏女士觉得这家木地板不适合家中的装修风格,故到店要求经营者退款,经营者以销售合同上写的是定金为由,拒绝退还,双方发生争议,请问律师李女士能否维权,又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维革:首先要区分是一定的“定”还是“订”?具体要看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是一定的“定”,则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定金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的金额一般不超过主合同的20%,超过部分无效。在本案中,夏女士在支付的10000元中有3600元是产生定金效力的,剩余的6400元不产生定金的效力。那么如果因为夏女士自身的原因,拒绝履行合同,她仍然可以要求退还6400元。如果合同中是“订”,因为夏女士自身的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那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定金产生的纠纷非常频繁,那么我们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商家所支付的票据,以及合同中对于该字是如何书写的明确核实后,再进行签字确认。同时针对此类纠纷,也提醒消费者,也可以向“12315”平台(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反映,由“12315”平台进行调解和处理,实在调解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