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方向盘,竟然忘了自己是“谁”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分局民警在珠江路与长江路500米处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对一辆号牌为贵A6***8的黑色小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存在异样......
该驾驶人面貌稚嫩,疑似未成年人,可能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引导驾驶人至安全路段核查。
经民警进一步核实,黑色小轿车驾驶人余杭某某系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随即,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其监护人前来经开交管分局处理。
经调查了解,余杭某某高考后想要出去放松,于是去到朋友家玩,在朋友出去办事期间,他悄悄拿了朋友的车钥匙,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想着自己虽然没有驾驶证,但是开慢一点应该没问题,结果被民警查获。
其父亲对余杭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他告诉民警,多年前,他身边好友16岁的儿子就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死亡。对此,他感触颇深,平日里再三叮嘱,多次告诫余杭某某不可无证驾驶,不得触碰法律红线,没想到今日余杭某某竟然不听劝,无证驾驶。
民警耐心对余杭某某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告诫其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同时勿让家人担心。余杭某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同时呼吁广大同龄人不可像自己一样,在暑假期间更要注意自身安全,遵纪守法。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余杭某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同时,民警再次强调要求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律上是不允许考取驾驶证,如果其无证驾车,甚至是驾车肇事,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或连带责任,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一定要监管好孩子,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辆,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及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