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J****5号货车驾驶人,你在罗甸县边阳大桥的违法行为被举报了!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6-17 07:44

近日,黔南州罗甸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其在边阳大桥路段正常通过人行横道时,一辆货车突然驶来,险些将其撞倒......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一辆贵J牌红色轻型仓栅式货车途经事发路段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发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礼让。

根据核实的情况,民警随即联系该车驾驶人罗某兵,要求其到边阳派出所接受处理。6月6日19时许,罗某兵到边阳派出所进行处理,在视频监控面前,其对未按规定礼让行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民警依法对罗某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贵州交警提醒

人行横道是 “生命通道”

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必须减速、停车让行

广大驾驶人应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主动礼让行人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