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央视新闻客户端 | 2020-07-20 18:53
7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7月1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邢凯简历
邢凯,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
1977.01—1978.03 辽宁省黑山县木器厂工人
1978.03—1982.01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地下建筑工程专业学习
1982.01—1992.02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技术人员
1992.02—1992.09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结构室副主任
1992.09—1994.10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设计三所副所长兼大连分院院长
1994.10—1996.03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1996.03—2002.01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2.01—2008.05 沈阳市副市长
2008.05—2011.11 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11—2016.01 沈阳市委副书记
2016.01—2018.01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3 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