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出台《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加入“兵特(巡)警”队伍助力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

2023-05-25 09:45

日前,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加入“兵特(巡)警”队伍助力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助力平安建设、矛盾化解、志愿服务等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兵特(巡)警”队伍,推动黔东南州“兵+X”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特色模式取得新实效。

《意见》对支持退役军人加入“兵特(巡)警”队伍,建立“兵特(巡)警”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制度,发挥退役军人在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尖兵”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具体措施、保障机制、职责分工等内容。

《意见》明确,黔东南州各级公安机关每年在招聘辅警时,面向退役军人专门设置“兵特(巡)警”岗位;教育部门专门为“兵特(巡)警”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开设绿色服务通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定期开展“兵特(巡)警”专题教育培训,并加大对困难“兵特(巡)警”的帮扶援助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支持退役军人进入“兵特(巡)警”前,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意见》规定,“兵特(巡)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指导员、矛盾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志愿服务队队长等;要面向广大退役军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促进广大退役军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导依法合理反映诉求、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意见》还规定了州级各相关部门每年组成专项调研评估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将“兵特(巡)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意见》要求,要不断完善“兵特(巡)警”队伍优选培育、专项招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推动“兵特(巡)警”成为助力平安黔东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激励退役军人建功立业,为奋力谱写锦绣黔东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