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遇夜查 丢车就跑被擒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直以来都是驾驶员驾车出行前必须要严格遵守的规定,因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会使驾驶员出现头脑昏沉、反应迟钝等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状态,所以酒后驾驶一直都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可有些驾驶员喝了酒后仍心存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即便遇上交警查车还企图以各种方式逃避处罚。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老油库路段设立夜间酒驾查缉点开展夜间酒驾查缉行动,在行动开展中,民警看见一辆黑色二轮弯梁摩托车在距查缉点前方30米处突然调转车头,这时在查缉点前方所布置的警力便示意该摩托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可摩托车驾驶员看见民警的示意后,便将摩托车停在路旁,起身就往旁边小路跑去,这时,民警便意识到该摩托车驾驶员可能存有交通违法行为,便前后围堵将摩托车驾驶员拦下。将摩托车驾驶员拦下后,摩托车驾驶员一口否认摩托车是自己所驾驶,可在民警用其手中的钥匙将摩托车的锁打开后,摩托车驾驶员在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用酒精筛查棒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筛查,结果显示摩托车驾驶员确实存在酒驾嫌疑。
通过现场询问得知,该摩托车驾驶员姓黄,当晚在亲戚家中饮酒后认为自己还很清醒,便驾驶自己的摩托车送自己的母亲回家,当摩托车行驶至交警夜查点时怕被测出酒驾,便做出了丢车逃跑的举动。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黄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是酒后驾驶。最终,黄某因酒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黄某处驾驶证记13分、暂扣6个月、罚金1020元的处罚。
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示:酒后驾驶非常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是对自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极其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