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消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及电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3-02-15 11:01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消防产品和电气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多领域治理,整顿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六盘水市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联合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消防及电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检查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市场在售的家用电器、电插头、开关插座等电气产品是否具有“3C”认证、合格证,产品标识是否齐全,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是否符合国家产品检测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单位售卖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消防产品进行检查,详细查看了各类消防产品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以及检验报告等资料,对检验报告上的生产厂家、产品商标、产品型号、主要技术参数、产品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了一一比对、核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产品及电气产品质量问题,检查组执法人员要求有关负责人立即整改,并现场指导单位负责人识别产品真伪的方法,要求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消防产品及电气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假冒认证及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消防产品及电气产品,共同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及电气产品的行动之中,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从源头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工作。

自1月以来,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电气产品、取暖器销售经营户4家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4家,销售燃气具经营户2家次,发现隐患3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提醒告诫书》3份,同时持续跟踪指导确保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组人员在对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大道和青峰路交接处派华新都三期负一层的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六盘水第二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产品(电吹风)检查组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700.5元,没收未售出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吹风4台。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消防产品和电气产品质量隐患查处及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综合执法手段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做好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