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 南京国民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

2020-04-20 11:49

让我们来到1949年4月20日,这一天,南京国民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

1948年底,国共大决战胜负已分,南京政府精锐丧尽,人民解放军已饮马长江北岸。蒋介石被迫于1949年1月1日发表了被毛泽东称为“求和声明”的《元旦文告》,表示愿和谈下野,意欲通过谈判使中国人民解放军停止渡江,争取时间整顿兵马,意欲卷土重来。“代总统”李宗仁也希图通过和谈,谈出一个“划江而治”的局面。

1949年4月,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举行正式会谈。中共代表团在掌握原则的同时,也做了必要的让步,最终双方经过反复协商,拟定了《国内和平协定》。双方进行了谈判,首先确认南京国民政府应对此次国内战争及其各项错误政策担负全部责任,并同意成立本协定。

4月20日,在蒋介石的操纵下,南京国民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反对解放军渡过长江,和平谈判破裂,国民党的假和谈诡计彻底暴露。

4月21日,时任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长江北岸,中国人民解放军士气高涨,气吞万里如虎。

1949年4月底,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占领南京总统府,国民党当局被迫离开南京退至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