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律师|购房人能否以未备案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动静房产 | 2024-07-22 11:27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的徐先生向家园栏目记者反映称,自己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否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确定该合同无效?

律 师 解 答

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王维革律师:未备案不是合同无效的法律条件,合同无效是非常严格的,它一般是存在着几种情形的,比如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又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效益性规范文件,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或者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那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购房人仅凭以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一般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我们国家针对于此类情况也有专门的司法解释进行具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