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公安特巡警大队无人机战队精准查处无人机“黑飞”人员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公安 | 2026-04-22 07:47

“预警!疑似黑飞无人机……”

近日,清镇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无人机战队,通过网络巡查及空中监管平台发现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花围路附近,有人未经许可擅自飞行无人机。接到预警线索后,特巡警大队无人机战队联合王庄派出所,迅速出击通过轨迹追踪,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陈某。

经查,陈某在未取得合法飞行资质,操控无人机飞行高度达到180米,远超120米法定限高,陈某自称是摄影爱好者,为追求拍摄效果,操作无人机对管制区域进行航拍,该行为无视空域管理规定,极易干扰合法飞行秩序,严重危害低空公共安全。

其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王庄派出所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开展警示教育。

核心法规: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明确无人机“黑飞”处罚)

各位飞手请注意:

实名登记是前提,空域查询要牢记;

限高限域不越线,禁飞区域绝不进;

飞行报备按规定,黑飞必罚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