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闯红灯 导致三车相撞

贵州交通广播、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23-06-13 18:05

俗话说,宁等三分,莫抢一秒。可总有部分驾驶员为“抢一时之快”,忘记了这一通行原则。6月12日上午,在黔西南州兴仁市流水沟红绿灯路口,就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因为闯红灯行驶,导致三辆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具体是什么情况,一起来看一下。

当天上午7时12分左右,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流水沟红绿灯路口有三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一辆电动三轮车呈侧翻状态压在一辆二轮摩托车上,一辆蓝色电动二轮摩托车橫倒在地,三车不同程度受损,部分车辆碎片散落在地,受伤人员已被送上救护车。随即,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

民警通过查看公共场所视频和询问当事人了解到,当天上午,阙某驾驶红色二轮摩托车从李关方向往农机路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流水沟红绿灯路口处时,交通信号灯已经由绿地转变为红灯,然而阙某竟然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仍然驾驶红色二轮摩托车闯红灯行驶,先后与右方绿灯正常通行的蓝色电动二轮摩托车和红色电动三轮车碰撞,造成阙某、王某、刘某、胡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阙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导致,最终,兴仁公安交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定阙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了解,阙某由于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头部与脸部受伤较为严重,王某、刘某、胡某三人受伤并不严重。

兴仁公安交警提示:“闯红灯”是特别危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识指示或在交警的指挥下文明、安全通过,切勿“闯红灯”行驶。同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通讯员:周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