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教育局召开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培训会
3月12日上午,白云区教育局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培训会暨“喜迎党建百年 服务教育发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启动会,在白云区CC英语培训学校(大山洞校区)召开。会议由区教育局教育科职成办负责人彭顺荣主持,区政府副科级督学付红献、教育科负责人刘勇、局党政办负责监察工作的曾凡林老师以及白云区29家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共30余人参会。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2021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的讲话”、《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督导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黔教函〔2021〕18号)、《省教育厅“喜迎党建百年 服务教育发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关于省教育厅暗访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情况的工作提示”、《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导则(试行)>的通知》(筑教发〔2018〕152号)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视察贵州时的讲话精神和2021年“两会”精神,各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重视理论学习,抓好理论宣教,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宣传活动。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全体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机构网站和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三是深入培训机构,做好后勤服务。进一步开展重点检查部分培训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安全隐患、师资聘任、竞赛(考级)组织、招生宣传、教学管理等情况;采取现场查看、深入课堂、听取校长介绍、询问教师等方式,收集相关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培训机构安心办教育,提高服务质量,为白云教育注入活力,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来源:贵阳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