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车窗抛物,安全文明出行!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7-31 10:53

案例警示:

2024年3月31日在杭瑞高速凤山段,一辆号牌为渝FA***0的黑车车辆驾驶人在行驶中,打开车窗,往外扔垃圾,垃圾险些砸中后车。该车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极不文明,还对其他车辆造成安全隐患,极为危险。

2024年3月16日,一辆车牌为贵FD***8出租车行驶至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郭家湾高架桥下等待信号灯时,驾驶人连续几次将物品抛出车窗外,受到群众举报。交警根据视频找到驾驶人幸某,对幸某进行处罚并开展宣传教育。同时,民警也约谈了该驾驶人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要引以为鉴,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及文明行车培训,出租车作为城市形象,更要做文明的表率。

2023年6月2日罗某驾车从赫章往威宁方向行驶,在驾驶过程中随手将自己刚吸的烟头往窗外丢,没想到扔到了自己的货箱里。过多久从后视镜发现车货箱里正在冒烟,随后就有明火窜出,于是赶紧停车,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无法扑灭,幸好高速交警及消防员及时赶到帮助灭火,才避免更大损失发生。

文明出行

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参与

告别“任性”车窗抛物

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畅通和谐

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