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mg/100ml,男子醉驾撞上货车,弃车逃跑还恐吓路人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01-03 11:28

近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龙河镇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面包车与货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面包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且情绪激动。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对事故致因与现场进行勘察分析,发现当事人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

是分心的错?还是醉酒惹的祸?检测仪器吹一吹,即可见分晓。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刘某敏现场吹气值为25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经询问了解,当天18时,刘某敏与朋友在家中饮酒后,驾驶车辆去某KTV会所唱歌。21时30分许,行驶至213县道(六枝至珠藏)7公里600米路段处时,因醉酒观察不当,与赵某停在路边的贵G****8号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

在询问过程中,刘某敏趁民警按照规范流程处理的间隙,以打电话为由,欲逃离肇事现场。民警随即将其追回,并带回交警大队处理,在将其带回的途中,刘某敏还出言不逊、威胁路边群众。

该事故造成刘某敏驾驶的车辆严重受损,赵某的货车尾部受损。幸好撞上的是停在路边的货车,若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轻则车辆受损,重则车毁人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的嫌疑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刘某敏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贵州交警提醒: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不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这是不幸中的万幸。生命诚可贵,且饮且珍惜,看着一宗宗酒后引发的事故,看着一条条生命瞬间消失,你还敢酒后驾驶吗?酒后驾驶之人,是醉人更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