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饮酒莫侥幸,头晕眼花且莫行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大队安龙联勤片区 | 2023-07-15 21:56

为切实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7月 13日,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大队安龙联勤片区组织警力在汕昆高速公路安龙收费站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员、涉牌涉证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期间,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7时45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贵EN***7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味,民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86 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驾驶人并带其到医院提取血样进行鉴定。经鉴定机构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其结果为56.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岑某交代,7月12日晚和几个朋友聚餐时共喝了三件啤酒,想到平时自己酒量好,醒酒也快,同时想着早上收费站不会有交警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没想到刚出收费站便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半年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王贞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