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律师|离婚后将自己的房子给了孩子,前夫不愿搬走该如何解决?
动静房产 | 2024-06-13 09:35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的刘女士向家园栏目记者反映称,自己在2019年和孩子的父亲协议离婚,孩子由对方抚养,房子是刘女士的名字,刘女士将房子给了孩子,孩子父亲和孩子一起居住,后来因为孩子父亲对孩子不好,刘女士通过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要了回来,现要求孩子父亲搬走,但是孩子父亲拒绝搬离,还和其他女人住在刘女士的房子里,他说他享用居住权,对此,刘女士想问律师该如何解决?

律 师 解 答

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王维革律师:对于居住权我们国家已经写进了《民法典》进行保护,居住权制度是以保障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推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所谓的居住权是指,为了满足生活的居住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占有或者使用他人住宅的权利,所以首先我们要看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是否明确了,男方在离婚后是否对于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果没有明确或者在抚养孩子的期限内享有居住权,那么随着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男方则不再享有居住权,若因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给男方无条件保留的居住权,如果女方现在想要要回房屋,那么需要与男方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权利的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