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有近40条违法,真相来了!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6-06-28 08:06

近日,贵阳交警案件侦查大队处置一起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交的诉求,一名男子声称自己身份证被公司电动自行车登记,名下近40条电动车违法记录并非本人所为,经交警细致核查,证实全部违法均为该男子自身产生,男子最终承认撒谎只为逃避处罚。

6月23日,市民吴某兴通过12345平台提交诉求,向职能部门求助撤销名下多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记录。吴某兴自述,自己身份证被公司电动自行车登记,单位多名同事共用车辆骑行,由此产生近40条违法记录;其曾在5月份通过交管12123平台反馈相关问题,但诉求未得到处理。吴某兴称目前人不在贵阳,且处于失业状态,无力承担相应处罚,希望相关部门帮忙消除违法记录。

接到12345转办线索后,贵阳交警案件侦查大队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全面调取吴某兴名下电动自行车违法卷宗、现场执法视频、处罚凭证等全部证据开展梳理核验。

经详细核查查明:最早一条违法记录始于2017年9月14日,吴某兴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花果园大街与惠隆路交叉口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贵阳交警南明区大队民警现场查处并依法处罚。自此次违法起,近八年时间里,吴某兴多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佩戴安全头盔,先后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处罚,累计未处理交通违法共计39条,每一条违法均留存完整现场执法视频,违法主体、违法事实清晰可查,吴某兴所称“车辆由同事共用、违法非本人造成”的情况完全不属实。

办案民警随即联系吴某兴,向其逐条出示现场执法视频、处罚单据等完整证据链。面对确凿证据,吴某兴无法辩驳,如实道出编造虚假诉求的真实原因——企图通过谎称信息被冒用,逃避39条电动自行车违法的处罚。

针对吴某兴虚构事实、恶意投诉规避处罚的行为,民警现场对其开展严肃批评教育,清晰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交通违法处罚的初衷并非惩戒,而是督促驾驶人树立安全意识,头盔是骑行途中守护生命的重要防线,长期不佩戴头盔骑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

经过民警普法劝导,吴某兴充分认识到自身多次不佩戴头盔骑行的错误,也明白编造虚假诉求占用政务热线、公安警力资源的不当之处,当场作出承诺,后续骑行电动自行车会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主动处理全部违法记录。

贵阳交警温馨提示广大市民:“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编造虚假情况投诉,恶意谎报案情、虚假诉求不仅无法免除自身违法责任,还会浪费政务服务与交管执法公共资源,情节严重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确有车辆登记、违法记录相关疑问,可携带有效证件前往交警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正规渠道如实反映,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