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贵州率先在全国先行先试
乌江,是贵州的“母亲河”,横贯贵州7个市(州)、47个县(市、区),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支流。由于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乌江曾一度拉响生态“警报”。
如今的乌江,一江清水向东流。
清水向东流的背后,是贵州加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等举措,实现乌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结果。
对于地处长江、珠江上游,65.7%的国土属于长江流域的贵州来说,早从2016年起就率先在全国开展“禁渔”先行先试。
习水县渔政执法船在赤水河巡查(资料图)
2016年,贵州在全国率先启动赤水河(贵州段)退捕工作,当年完成赤水河涉及的习水、仁怀、赤水三县(市)17个乡镇(街道办)291户渔民、374艘渔船的转产上岸工作。作为长江流域首条实施全面“十年禁渔”的一级支流,贵州在赤水河流域积极先行先试,为长江流域全面推动禁捕退捕工作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2017年,贵州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部署要求,全面启动全省域网箱养殖清理取缔工作,截至2018年5月15日,共拆除网箱33463亩,实现省内全流域“零网箱”。
目前,全省长江流域2548艘渔船、2494名渔民已全部转产上岸,退捕率100%,船网处置率100%。2494名退捕渔民中,有劳动能力的2228人全部就业,转产就业率100%,退捕渔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赤水市转产渔民在赤水河上为游客表演“独竹漂”(梁小平摄)
按照“四个一律”,即:犯罪案件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和“七个必查”,即:犯罪嫌疑人身份、作案渔具来源、船舶类别情况、动态特征、贩销渠道、犯罪所得、隐案积案必查工作机制,贵州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公安部门建立对非法捕捞及运输获利链实施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歼灭性打击,全力推动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长江野生鱼”的良好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一江两湖七河”,即长江干流,鄱阳湖、洞庭湖,大渡河、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支流)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为什么要实行长江“十年禁渔”?
十年禁渔,是为年年有“鱼”。过去,许多人竭泽而渔,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最终导致"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因此,实施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
更大的意义还在于,人工养殖鱼类在经过多代繁衍后,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遗传多样性退化,需要补充优质的野生亲鱼改善种群,长江正是鱼类的天然种质资源库。如果再不保护好长江这个基因库,将会带来“无鱼可吃”的隐患。
为何禁捕期要持续10年之久?
有专家解释,青、草、鲢、鳙等长江最常见的“四大家鱼”的繁殖成长通常需要四年。设置十年禁渔期,可以让它们繁衍2至3代,种群数量才能显著增加,个体也能越来越大,才能出优质的鱼。以往三个月的禁渔期,生长的鱼还不够三天捕捞,每年7月1日开捕后,过去三个月的繁殖成果几天内就被"绝户网"打捞殆尽,鱼类种群依然无法繁衍壮大。
全面禁捕了会不会出现“吃鱼难”?
据统计,此前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我们平时吃的鱼大多数都是人工养殖的。而且,中国是世界上人工养殖技术最成熟、规模最大的国家,长江“十年禁渔”不会对老百姓的餐桌产生大的影响。(作者:张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