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盲”过马路 瞬间被撞倒
贵州交通广播、黔西南交警 | 2023-05-19 08:14
近日,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陆某春报警称:“他的车在农机路与文化路十字路口处碰撞到一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黑色越野车横停在道路中间,驾驶员已将受伤的行人送往医院治疗。随即,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立即赶往医院,了解行人受伤情况及事故经过。民警通过调取事故路段的公共视频,还原了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前,陆某春驾驶车辆从文化南路方向往老车站方向行驶,09时23分,当车行驶至农机路与文化路十字路口处时,由于未谨慎驾驶,车辆左转弯过程碰撞到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朱某,所幸驾驶员及时采取了制动措施,朱某受伤并不严重。
5月17日上午,行人朱某经医院检查无碍后,民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交警大队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调查,由于越野车驾驶员陆某春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行人朱某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最终,民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定陆某春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兴仁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要提前减速或停车,观察路面动态情况,谨慎驾驶,安全驾驶;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