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声音 | 从立法到下文,贵州对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是认真的!
今年下半年,从《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的正式施行,到《贵州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出台,对提高贵州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贵州综合广播《阳光946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推出“依法行政在贵州”系列节目,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上线节目时,就这些新规定的出台,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对群众办事带来了哪些好处,进行了一一解读。
问:《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已于7月1日生效施行,《条例》规范了政务服务工作的哪些现象?
刘熙信:《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的出台历时两年多,经过两次审议就通过了,体现了我省较高的立法水准,也是全国较早出台的地方政务服务方面的法规。
在起草《条例》的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问题的收集。比如,去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工作人员却说不在大厅办,要你去他们单位里办,《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了,除了对场地、设施有特殊要求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共安全的,都应该纳入大厅集中办;又比如,你按照办事指南准备好了材料,工作人员却说还要再交其他材料,《条例》规定了办事指南就是政府的对老百姓的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布要几个材料,就只能要几个,不能多要,也不能有“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模糊性规定,包括多久之内办好、收不收费等也要按指南公布的办,而对于你的问题,工作人员也要一次性告知你,不能像挤牙膏一样问一点说一点。
此外,我省正在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条例》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制作生成的电子证照具有法律效力,要按规定共享、要用起来。比如习水县、凯里市,现在已实现办事不需要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通过数据共享就能办。
《条例》的实施,对咱们老百姓又有什么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呢?比如,有群众反映,岁数大了,不懂电脑,不会操作,已经到大厅窗口来了,还叫他下载APP自己办,有些地方还没有辅助人员,把办事群众晾在那里。对于这种情况,《条例》规定不得限定办理渠道,窗口也要能办,甚至对于不会上网、行动又不便的特殊群体,还要提供上门办服务;现在流动人口较多,如果仍像以前那样回户籍所在地办事,很不人性化、费钱费力。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开展全省通办改革。如:职业药师注册办理,以前都要到贵阳办,现在可以在当地就近办。
在全省通办的基础上,现在我省牵头推进西南地区的跨省通办,目前已进入实操阶段,这也是我省一个成功的改革经验。
问:《贵州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出台,在《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的基础上,又对政府职能部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王墩:总的来讲,《工作要点》对政务服务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建立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政务系统融通共享,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掌上办,让办事群众网上办事更方便。
二是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让群众异地都能办成事。
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打造“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
四是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让群众网上办事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