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现场撒泼,一个彬彬有礼,但他们都做了这件事!

贵州交通广播、云岩交警 | 2024-03-19 11:22

“二轮车”我们常常称之为“肉包铁”,在实际的交通参与过程中,二轮车因其小巧灵活而受到很多交通参与者宠爱。然而,二路车因其“肉包铁”的特性,往往在事故发生时容易导致驾乘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的情况,为督促驾乘人员守法出行,保障驾乘人员生命安全,长期以来,贵阳交警坚持普法宣传为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态势,开展“三车”违法治理工作。

近日,正在新添大道云岩区政府路段执勤的四中队民警李龙海发现一辆电动二轮车搭乘2名学生,存在超员嫌疑,随即将车辆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随后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为对抗检查,竟在现场当着孩子的面说出了“我是昨晚喝的酒、我就是半条命”等撒泼式的语言,为了不耽搁车上孩子上学,民警立即联系了警车到现场将两名孩子送至茶店小学。

看到孩子被安全转至学校后,驾驶人王某某随后积极配合 了民 警 执 法 ,经呼气时酒精监测 ,结果显示 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民警针对酒后驾驶及超员行驶、不佩戴头盔等交通安全知识向王运林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对其饮酒后哦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了罚款50元的处罚。

同日16时许,在贵开路同样是开展三车治理的四中队民警朱伟拦下了一辆未佩戴头盔的二轮车,车辆在行经民警身前时未刹住车,在行驶了一段距离后被前方的执勤人员拦下。

在与驾驶人交流过程中,民警朱伟明显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醉态朦胧的驾驶人对自己冲卡的行为,向民警彬彬有礼的进行了致歉。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某表示,自己3月15日与朋友一起喝酒喝到了深夜,16日中午又与4个朋友在附近吃饭时喝了一箱啤酒。吃完饭后,张某某准备骑行电动车回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检查,最终发现了其醉酒后驾驶非机动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6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将车辆停放于周边停车点,待清醒后再返回取车。

贵阳交警提醒,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行为,不仅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更是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家人、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做到守法出行、抵制酒醉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