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被查:“卖车的老板说这个车交警不会查的!”……
说起“低速电动四轮车”,你可能不熟悉,如果换个名字你肯定听说过,就是所谓的“老年代步车”。部分商家宣称这类电动三轮、四轮车无需上牌、无需驾驶证、无需上保险,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近日,息烽县交警大队在小寨坝镇开展跟场管理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的“老年代步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见状上前将车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除了驾驶人,后排狭窄的位置上还坐着两名乘客,民警随即要求车内人员下车。当民警告诉驾驶人该车为何不能上路时,其连声喊冤,称自己买车时,老板说这辆车不需要上牌,并保证这辆车是老年人专用,交警不会查。殊不知,自己被商家的说辞给忽悠了。

据了解,男子家住西山镇,今天顺路带朋友去茅坡赶集,想着买些水果就回家了,不料在路上被交警查获。通过查询,该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证,其驾驶的老年代步车以蓄电池或燃油驱动为动力,内部的刹车、油门、挡位也一应俱全,行驶速度可达每小时40-50公里,完全超出了非机动车的范畴,属于机动车。

随后,民警耐心地与男子沟通,告诉其老年代步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并且这些所谓“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不是不用上牌,而是其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无法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上牌,所以禁止上路行驶。这些车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其车身很窄、底盘轻、高度高,不仅视觉比例很不协调,而且重心也较高,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容易发飘、倾斜,且刹车也不合理,在实际的道路行驶中,容易导致交通事故。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名男子处以10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
贵阳交警提示: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