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男子醉驾被判拘役不知悔改 没多久又因醉酒被查
老话常说人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毕竟有时回想起跌倒时的窘样,也难掩尴尬。但在安龙县有一男子却十分与众不同,刚因醉驾被刑拘出来没多久,却又因醉驾被查获!
韦某第一次醉驾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是在2022年04月22日,当时,韦某醉酒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安龙县龙山镇新场坝村往龙山镇利沃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安龙县龙山镇新场坝村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检查结果韦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为297mg/100ml,执勤民警现场依法对韦某采取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并带到安龙县中医院提取血样备检。经鉴定,韦某抗凝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287.40mg/100ml。韦某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本以为这次的处罚可以给韦某上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可距韦某被处罚前后没多久,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再次因醉驾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2023年5月14日,韦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安龙县龙山镇利沃村方向往龙山镇新场坝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安龙县龙山镇西街入口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在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韦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对韦某屡教不改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及法律后果。民警依法对韦某采取强制措施,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并由医务人员现场提取其血样备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酒驾之害,所带来的后果,任何家庭都无法承受。若对此心存侥幸、置若罔闻甚至明知故犯更是不该。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极大。酒驾违法,醉驾入刑,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