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栽了!
近日,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在兴关路与解放路交叉路段设置夜间查缉卡点,对重点交通违法进行治理,保障夜间道路交通安全。
当天凌晨1时20分,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查缉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某告诉民警其不久前在油榨街喝了两三瓶啤酒,然后骑车准备回青云路的家,未曾想会被交警查获。
在核实驾驶人李某某相关信息时,李某某称其从未考过驾驶证。通过查询民警确定了其无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过进一步检查,民警还发现李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李某某称摩托车是二手车市场购得,购买时便无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为驾驶人李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对其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暂扣并通知他按期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李某某将面临以下处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3.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元,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处罚。根据以上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某将面临罚款1300元,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处罚。
南明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