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暨 2024年度培训的通知

文体旅事业部 | 2024-04-16 18:11

各市(州)、县(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推进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根据《贵州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贵州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近期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暨2024年度培训,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试点及培训内容

选取贵阳市花溪区、毕节市黔西市、黔东南州镇远县作为试点(县、市、区),结合培训开展试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普查总体形势与要求,普查方案解读、普查标准规范解读、不可移动文物基础知识讲解、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操作实务、开展普查试点实操等。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州)级普查机构骨干4人。
(二)各县(区)级普查机构骨干3-4人(其中:不可移动文物200处(含200)以上的4人,200处以下的3人)。
(三)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业人员5-8人、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3-5人、贵州省博物馆5-8人、省军区3人。

三、总体安排

全省分为贵阳、黔东南和毕节三个片区。其中:

贵阳片区培训参加市(州)和单位为: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以及省考古研究所、省文保中心、省博物馆、省军区。

黔东南片区参加市(州)为:黔东南州、黔南州。

毕节片区参加市(州)为: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

四、培训时间

贵阳片区:2024年4月18-25日(18日报到,19-20日理论课,21-24日试点实操和总结,25日离会)。

黔东南片区:2024年4月20-27日(20日报到,21-22日理论课,23-26日试点实操和总结,27日离会)。

毕节片区:2024年4月22-29日(22日报到,23-24日理论课,25-28日试点实操和总结,29日离会)。

五、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由贵州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贵阳市(花溪区)片区由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花溪区人民政府、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承办。

黔东南州(镇远县)片区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文体广电旅游局、镇远县人民政府、镇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镇远县文物局承办。

毕节市(黔西市片区)由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黔西市人民政府、黔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