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投入42.74万元对村民自建房进行消防改造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投入42.74万元对村民自建房进行消防改造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村(居)民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农村自建房消防改造工作,有效遏制辖区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投入42.74万专项经费对村(居)民自建房进行消防改造。

红花岗大队根据《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将300户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纳入区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前期,大队联合各镇(街)开展村(居)民自建房的摸底排查,发现辖区村(居)民自建房普遍存在防盗窗未设置逃生窗口、电源电器线路乱拉乱接且未穿管保护、自建房内安全出口不足、未配备灭火器和未进行防火分隔等问题。大队根据自建房房屋结构、布局、使用性质的不同,按照“一户一策、分类改造”的原则,将自建房改造分为三类,其中包括增设灭火器、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消防卷盘、逃生软梯等器材,规范自建房内经营区域电气线路敷设,安装防火门与经营区域进行防火分离等内容。截止目前,已经成功改造292户村(居)民自建房。



下一步,红花岗大队将结合现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持续跟踪回访,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自建房进行指导帮扶。同时,大队也会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夯实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