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丨案例解读:武某凯团伙网络荐股诈骗案

贵州证券业协会投资者保护中心 | 2026-05-26 11:49


案例介绍

2020年6至8月,武某凯伙同他人组建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在无证券咨询资质的情况下,假借“锐华教育”名义,通过微信、微博发布荐股文章吸粉;团伙成员化名“赵荣庆”“夏虹”冒充股票大师和助理,开设直播间、建股票交流群,还有人伪装普通股民晒虚假盈利截图,吹捧老师实力,骗取股民信任。

团伙还以免会员费为由,套取股民资金实力信息。随后勾结资金庄家,由庄家提前低位建仓个股,再谎称个股将三连涨停,诱骗股民在集合竞价不可撤单时段高价挂单买入;庄家趁机反向抛售股票,精准收割股民,团伙从中分成,累计诈骗400余万元。

案例分析

本案例打着“教育机构”的幌子,容易让投资者放下戒心。把非法荐股包装成“炒股培训”“高级课程”,让投资者觉得是在学习炒股技巧,而不是参与非法交易。

其次,冒充普通股民在微信群晒虚假盈利截图,营造出大家都在赚钱的假象,让真实投资者忍不住跟风。让股民发送股票交易截图免会员费就是为了摸清你的资金量!通过交易截图知道你有多少钱炒股,然后针对性地忽悠你加大投资,等你资金到位后,就进行“精准收割”。

这个团伙“精准收割”股民的方式很特别,在集合竞价期间诱导高价挂单。集合竞价期间挂单不能撤销,这是关键!团伙先让庄家低位买股票,然后忽悠股民在集合竞价时高价挂单,庄家趁机卖出,股民就以高价买了股票,当天股价下跌,股民直接亏损。而且因为是集合竞价挂单,股民想止损都来不及。

判决结果

武某凯团伙在此对手交易中大额非法获益,不属于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也不同于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等“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6月23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武某凯等人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凯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余2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风险提示

一、“荐股大师”的包装手段

1.虚构身份:PS“资深操盘手”“前券商分析师”的证件,让自己看起来很专业。

2.伪造业绩:用截图生成器制作虚假盈利记录,让投资者觉得“老师很厉害”。

3.营造氛围:通过托儿吹捧、群里晒盈利,让投资者产生“大家都在赚钱,我不参与就亏了”的从众心理。

二、操纵证券市场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操纵市场罪是为了操纵股票价格,谋取非法利益;诈骗罪是直接虚构事实,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本案例团伙的目的不是操纵股价,而是通过欺骗手段让股民高价接盘,庄家和团伙分成,本质是诈骗。

防范指南

一、识别直播间荐股骗局,记住“四个凡是”

1.凡是直播间只讲“牛股”“盈利”,不提风险的,都是骗局。

2.凡是要求“加微信私聊”“付费进群”的,都是骗局。

3.凡是推荐非正规平台、要求私下转账的,都是骗局。

4.凡是承诺“保本高收益”“盈利分成”的,都是骗局。

正规的投资直播,会专注于行业分析、市场解读,不会推荐具体股票,也不会涉及任何收费或转账行为。如果遇到违规直播间,投资者可以直接举报,平台会对其进行处理。

二、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

1.多学习金融知识,了解基本的证券、基金常识,知道什么是合法的投资渠道,什么是非法的。

2.摒弃“一夜暴富”的幻想,明白投资有风险,没有稳赚不赔的买卖。

3.遇到不确定的投资项目,多咨询专业人士,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推荐。

温馨提示

如不慎上当受骗,请通过正确途径维权。

如您的诉求属于12386服务平台投诉事项范围,请按照“12386服务平台投诉指南”提出您的诉求。

涉嫌犯罪的,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

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注:不要轻信所谓“维权机构”“维权人士”帮忙追回损失,小心二次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