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看贵州:赤水河流域的生态补偿创新实践

贵州卫视《影响力》 | 2024-06-05 08:30

6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开启法治化新篇章,也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针对生态保护补偿全面立法的国家。

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贵州,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前列。自2009年以来,贵州便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原则,积极探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以赤水河为例,它既是连接云贵川三省的一条重要经济动脉和人文纽带,也是众多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

为了更好协调区域关系、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2018年云贵川三省决定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生态补偿资金,用于生态保护修复,因此赤水河也成为全国首个跨多省流域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2021年三省又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开启赤水河共同立法保护,为全国探索建立多省生态补偿积累了经验,也为省内跨地区流域治理树立了典范。2020年,贵州首次从省级层面出台了《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省内八大流域统一实施生态补偿;2024年1月,贵州又启动新一轮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逐步建立起全覆盖、多方位、多元化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自2020年,贵州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以来,全省11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

如何让绿水青山有“颜值”、能“保值”、更“增值”,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平衡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利益关系,从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