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四脚朝天”,人毫发无损!油门当刹车,安全带保命
上车后第一件事,你会做什么
不用想了,交警来替你回答
当然是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行车一定要系上安全带
安全带 = 生命带
相信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了
不少司机、乘客
上车后都会自觉系好安全带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10月23日12时20分许,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接到报警:杭瑞高速1864公里(纳雍县鬃岭镇境内)发生一起轿车侧翻的交通事故,请出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丰田牌轿车“四脚朝天”躺在慢车道上,旁边护栏及20多株绿化树被撞断,车辆受损严重,车辆碎片、车上物品撒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
经了解,当天中午11时许,驾驶人文某驾驶该车从六盘水出发沿杭瑞高速行驶回纳雍,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突然感觉眼睛一花,车辆就偏离方向,慌乱中误把油门当刹车,车辆冲上公路边坡绿化带,又滑行了100余米后侧翻在慢车道上。
幸好文某驾车前正确使用了安全带
所以毫发无伤
倘若不系安全带
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后,救援部门到达现场
将事故车辆拖离高速
现场交通得以恢复正常
交警依法认定
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文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小安全带
大大保护神
当意外来临时
还得是安全带发挥作用
妥妥的保护生命
请记住它、系住它
交警详解:
安全带位置过低,低于肩部。起不到最基本安全保障作用,当安全带滑落至肩膀,还可能会限制住身体,影响方向盘的操作。
若为图省事,把安全带从腋下穿过呢?肩膀位置没有束缚,发生交通意外后,身体仍会随着惯性前倾或后仰,安全带同样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所以说,安全带必须过肩
才能起到保护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即:正确使用安全带
那么,如何才是正确使用安全带呢
关于这一点,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国标GB14166-2013《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规定:
腰带
横跨佩戴者骨盆部位前方的两点式安全带。
肩带
从臀部斜跨前胸至另一侧肩部的安全带。
三点式安全带
由一条腰带和一条肩带组成的安全带。
三点式安全带在国标上的定义
是一条腰带一条肩带
肩带是从臀部斜跨到肩部的
这一点,我们从安全带标志上也能看出
因此,把安全带系在腋下
肯定是不对的,得罚!
还有下面这种
只要是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
都属于未按规定佩戴
都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也有人说,我太胖(瘦、高、矮)了,正常系安全带实在不舒服!蜀黍建议你调整安全带高度后规范使用。否则,将按照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依法处罚。
“上车请系好安全带”这句话
想必所有的小伙伴们都非常熟悉
法律明确规定了
驾驶人在乘客未系安全带的情况
不得驾驶车辆
交警再强调一遍
要正确 系好安全带哟
安全带是系在自己身上
关键时候可以保护生命
而不是系给交警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