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事迹展播】黔西南│宋波:安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把门将军”

文体旅事业部 | 2022-08-20 11:37


                                    宋波

宋波,安龙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多次荣获省、州、县表彰;2020、2021年连续两年评为优秀公务员。

【法制业务精湛的“宋法制”】

“宋波身上最明显的特质,就是业精技熟,勇于担当。”“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综合能力特别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查办的7个黑恶势力团伙,他功不可没。”“他是我们所有专案组的工作导师,业务上的问题有问声即有答声。”……这些来自宋波同志的领导、同事的高度评价,将他忠于使命,勇于担当的“宋法制”形象勾勒得更加清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宋波全身心地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为法制大队长,他带领全队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带领全队同志出色完成州、县公安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每一起黑恶案件、每一件黑恶线索,他都亲自把关、亲自审核,助推扫黑除恶取得丰硕战果。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安龙县公安局先后组建七个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宋波同志对专案组人员开展涉黑案件侦办培训,受到了省、州扫黑办的充分肯定。2019年,他亲自审核、指导侦办了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黄某权为首的犯罪集团非法放贷案件,该案涉及放贷金额近1亿元,黄某权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类149起刑事案件,不同程度侵害百余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该案的成功告破,凝聚了宋波和他的战友们近200个日日夜夜的心血和汗水。

【扫黑除恶中的“百科全书”】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本”之年,为保证打击工作更加深入全面地有效开展,县局成立了“专案组”。由于专案组人员多为各单位抽调,大多没有涉黑涉恶案件侦办经验,宋波利用多年扫黑除恶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都组织专案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发放专门培训材料,为大家讲解办理涉黑涉恶专案和办理一般个案的区别,以及工作中应逐一开展的事项,重点讲解涉黑案件四个特征取证要求。在侦办专案中,宋波充分发挥法制民警职能作用,审查文书笔录1800余份,提出纠正建议380余条,提出案件线索128条,提出适用法律建议49条,参与公、检、法会商案件38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中,宋波同志为一线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民警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民警的执法活动排忧解难,使他成为全局民警执法工作的主心骨,扫黑除恶队伍里的“百科全书”。宋波在工作中运用了创新细致的方法,使专案组成员快速掌握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领,尽快进入角色,加快案件侦办速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执法把脉中的“老中医”】

由于缺乏涉黑案件侦办经验,各专案组成立之初大多没有按照涉黑案件侦办的模式开展工作,所以宋波与专案民警反复分析案情内容,根据案件侦办需要,及时要求调整专案组组织结构,增加案件审核组及经济调查组力量,案件按照涉黑四个特征来取证,保证案件侦办方向,划分责任,确定分工,真正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推动各专案组迅速、高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在侦办曹某某“4.22”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针对该案件暴力不强,案件量少、信心不足等问题,他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组织侦查人员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信心;另一方面,他从线索核查收集的大量证据材料中,寻找每一起案件线索。他加班加点,共梳理案件线索62条,对每一起案件线索提出取证要点,交侦查员开展侦查,通过侦查审查,62条案件线索中,有41条构成犯罪案件,有19条构成违法案件。经公、检、法三家会商,一致认定“4.22”专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涉及骨干成员11人,侦破刑事案件41起,查处行政案件19起。该案成功侦办,得于宋波同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定信心,得于他深厚的法制功底,得于他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精神,他不愧民警敬称的“宋法制”,公安执法工作的“老中医”。

【案件横向沟通的一座硬“桥梁”】

宋波如同一座沟通专案组与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委间的一座“桥梁”。他第一时间协调纪委监委同步上案,将涉及“保护伞”移送纪委监委,及时将案件卷宗复印交检察机关阅卷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随时和检察机关沟通,及时解决检察机关阅卷中提出的问题,帮助检察机关尽快熟悉案件,同时要求专案组成员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补侦提纲,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补侦到位,保证专案的诉讼。

在侦办专案的过程中,为了加快办案进度,专案组成员没有休息日,宋波同志更是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今一日未休,白天整理各组新交笔录入卷,列出卷宗中存在问题提纲,夜晚组织大家汇报全天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大家工作中会遇到的问题,给大家部署第二天的工作任务。有人说,扫黑除恶的征途上困难重重,但是宋波却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诠释了“扫黑除恶宁畏难,一时凛然更无谁。”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收官了,但是打击犯罪的脚步仍没有停止。作为法制民警,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清贫、乐于奉献;作为法制大队长,他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率先垂范。面对工作,他狠抓自身建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饱满热情和崭新的姿态,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继续当好安龙县公安局执法工作的“把门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