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税务局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大骞受邀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上,黔南州税务局被现场授予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全国税务系统中获表彰的3家单位之一。
喜讯鼓舞人心,捷报催人奋进。近年来,黔南州税务局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融入税收事业发展大局,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集体”创建成果,共同绘就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美好蓝图。
据了解,为扛牢扛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黔南州税务局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建立“包保到户服务专员制度”,包保直联“水族马尾绣”“平塘牙舟陶”等50余户少数民族“非遗”文化企业,提供“一对一”辅导和诉求响应服务,极大提升了少数民族地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同时,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帮助民族地区1639户次市场主体获得信用贷款8.7亿元,有效缓解民族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民族地区税收营商环境越来越好。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黔南州排全省第1名、全国第33名。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黔南州税务部门累计为全州各类型经营主体办理新增减税降费193亿元,民族特色产业税负平均降低90%。其中,仅2022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就高达65.9亿元,为助力民族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为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宣传工作,黔南州税务局召集581名少数民族税务干部组建“双语宣传服务队”,在“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端午节等民族节日期间深入学校、企业、村寨、街道等场所开展政策宣讲320余次,覆盖人数超2万人次。




此外,黔南州税务局聚焦“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税收现代化总目标,深入开展以百名“六度干部”、百名“六型党员”、百佳“五好集体”为主的“三百先锋”创建行动,引领干部职工在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砥砺奋发、笃行不怠。截至目前,全州税务系统少数民族税务干部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表彰7人次,有力锻造了一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坚定、各民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税务干部队伍。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为切实扛牢民族团结进步这面大旗,黔南州税务局坚持以“四个与共”为指引,不断丰富拓展“最美黔南·五彩税务”民族文化内涵,厚植“民族干部职工内心和谐、民族示范集体内部和谐、民族地区税企内外和谐”的“三和理念”,将苗族、布依族文化风俗以及三都水族水书、马尾绣、平塘牙舟陶等民族特色元素融入税务机关文化阵地建设,全面树立税务文化与民族文化交融互嵌发展的明确导向。
下一步,黔南州税务系统将始终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融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争做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