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气值118!贵阳一男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被查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6-05-25 07:33
近日,南明交警七中队在花果园辖区中山中路开展“三车”常态化治理时,查获一名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男子。令人惊讶的是,这名男子的呼气酒精检测值竟高达118mg/100mL,已超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法定标准。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当日下午,执勤民警正在开展例行检查时,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非机动车从松花南路方向驶来。民警随即示意该男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就在与该男子交流的过程中,民警敏锐地察觉到异常:该男子不仅口齿含糊不清、语言混乱,身上更散发出浓烈的酒味。

民警遂立即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该非机动车驾驶人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民警当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其立即联系家属到场将车骑走,并明确告知其酒醒前不得再继续驾车。

南明交警提示:不少市民存在误区,认为“喝酒骑电动车不算酒驾”。事实上,法律明确规定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