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控辍保学
贵州高院 | 2020-05-03 18:22
近日,开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开阳县宅吉乡人民政府诉三学生家长监护人责任纠纷案件,该案是开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官告民“控辍保学”案 。
何某和杨某均系开阳县宅吉乡中学九年级学生,石某系开阳县第二中学九年级的学生。今年3月开学后,班上却迟迟不见三人的身影,学校老师焦急万分,联系学生家长后才知三名学生已经辍学,随父母到浙江打工,其父母均不愿意子女读书。得知此事,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多次与三学生家长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均不见成效。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开阳县宅吉乡人民政府将学生家长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三名学生的家长,其中杨某、石某的父母,接到法院通知后,态度发生变化,将子女送回了学校读书,宅吉乡人民政府依法对该两案撤诉处理。何某一案在开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采取互联网远程视频进行庭审。庭审中,法官当庭向何某的父亲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官还向何某父亲阐释了接受教育对孩子健康成长、以及未来发展的重要性。经法官释法和耐心做工作后,何某的父亲意识到将适龄子女送到学校完成学业是自己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同意将何某送回学校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