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动静丨国家标准《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公开征求对《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饮食加工设备 电动设备 面团辊轧机》《饮食加工设备 电动设备 行星式搅拌机》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据了解,《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报批稿)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是GB/T 10781《白酒质量要求》的第4部分。GB/T 10781已经发布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第9部分:芝麻香型白酒;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
本文件为第一次修订,将代替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与GB/T 26760-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包括:更改了术语“酱香型白酒”的定义,增加了术语“酱香型白酒(大曲)”“高温堆积”“高温大曲”和“轮次”的定义; 删除了产品分类和产品分级; 增加了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更改了优级、一级的感官要求,删除了二级的感官要求;更改了理化要求,总酸、总酯、酸酯总量按53%vol折算,并按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分别对产品提出要求,增加了酸酯总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删除了卫生指标及其试验方法;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更改了“酒精度”“总酸”和“总酯”的试验方法;更改了检验规则;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增加了酱香型白酒(大曲)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示例,不同级别酱香型白酒(大曲)香气特征剖面示意图等内容。
报批稿文件部分内容如图:
通讯员:晏世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