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拟调整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 2026-08-25 16:32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此次修订,聚焦“醉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和电动自行车、“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措施。同时,修订草案统筹发展和安全,妥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与自动驾驶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通行效率提高等关系。

修订草案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规范:

规范机动车驾驶行为。禁止“酒驾”“毒驾”“飙车”“盲驾”(驾驶时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等。

规范非机动车驾驶行为。禁止驾驶依法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等。

规范乘车人、行人行为。预防“开门杀”,要求开关车门时,乘车人注意观察、驾驶人提醒注意安全;规范“暴走团”,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有关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劝阻制止。

修订草案还建立自动驾驶汽车道路交通安全制度。根据修订草案,自动驾驶汽车通过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并依法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违章处理原则上,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牵头制定。此外,修订草案还强化企业责任,要求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确保自动驾驶汽车道路行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

同时,修订草案还涉及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等内容。如适当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适用情形和先行垫付费用范围,保障受害人获得及时救助;规定电子执法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固定设备设置地点要向社会公布,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