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

2025-03-12 16:51

3月12日,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政策吹风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人民医院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就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制定的背景、内容、落实措施等作了详细介绍。

据悉,2024年8月23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在此背景下,贵州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实施细则》,明确采取“驾照式扣分”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从而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引导医务人员自觉遵守诊疗规范,主动约束手中的“一支笔”。

贵州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榆表示,《实施细则》明确了职责分工、登记备案、结算清算、修复恢复、管理监督等关键环节,这是推动“三医”协同治理、共同加强人员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是最大程度保护医务人员、“治未病”的溯源治理之策,为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观能动性,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为避免在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时范围过大,《实施细则》的制度设计中,重视宽严相济,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医保部门建立这项制度,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自觉管好手中的‘一支笔’,《实施细则》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才记分,没有责任的不记分。同时采用类似驾照的方式,要根据违法违规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予以梯度式记分。”贵州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饶婷补充道。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规范医院医疗服务、强化内部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对医院而言,这需要医保、医务、信息等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形成高效联动,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一起推动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并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