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天行车,出行“雾”必要小心!

贵州交通广播、毕节交警 | 2024-12-10 10:46

近日,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化中队接到报警称:新化乡凉泉村发生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经询问李某驾驶贵FDXXXX号小型轿车由金沙县鼓场街道方向往金沙县新化乡街上方向行于当日16时41分行驶至贵州省金沙县新化乡凉泉村土地丫路段时,追尾撞到前车孟某某驾驶的贵F6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据李某称当时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该路段有雾自己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当看见前车刹车时自己采取制动和避让但距离太短来不及所以就撞上了,幸好未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该起事故系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孟某某无责任。

雾天发生事故这几点要注意

一、遇突发事件一定要打开双闪并设立警告标示。

雾天发生交通事故时,最重要的不是先报警,而是在车后方设立警示标示。因为视线不好,最好把警告标示设立的远一些(车后大于100米的位置),保证后方车辆可以更早的进行规避。

二、开启双闪和各种灯光

在设立好警告标志之后还要把车辆的各种灯光都打开,特别是双闪灯打开,提示后方车辆。

三、不要逗留在车内,及时撤离

在发生事故后,车上人员应该立即撤到安全的地方,同时报警,千万不要留在车内或在车道上行走,雾天视线不好,谁也不能保证后方车辆能不能及时刹车,应注意避免二次事故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