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孩子一定能继承吗?这可不一定!
父母的房子孩子一定能继承吗?这可不一定!从2021年起,根据《民法典》房屋继承新规规定,这几种情况下,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那新规的变化究竟有哪些呢?子女为何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呢?接下来我们一起看一看。
《民法典》关于房屋继承的要点:
一、扩大了继承人范围,引入了代位继承概念。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的情况下,侄、甥也享有合法继承权。
曾有新闻报道,深圳罗湖区村名,蔡某某,膝下无子,年老后由侄女照顾。蔡某某去世后,房屋成了无主房,最终法判决将房屋百分之70归国有。
这一项规定颁布后,相同情况下,房屋由房主的侄女合法继承。
二、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承认打印和录音文件作为遗嘱证明的有效性。
新规规定,以后在判定各份遗嘱之间的效力时,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对遗嘱的认定形式增加了两种,承认打印遗嘱和录音的有效性。但是这两种遗嘱均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需要见证人署名,注明年、月、日。
三、继承权男女平等。
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不应因为性别而区别对待,这是对 固有的“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一次冲击。如果未来出现父母 在分割家庭财产时有“偏心”、“重男轻女”的情况,每个人都 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首次提出“居住权”概念。
新规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根据新规,房主可以将房屋居住权给任何人,甚至是陌生人。所以,就算您有继承权,您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在“居住权”这一概念提出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子女不能继承房产。
1、父母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根据新规,这种情况相当于是父母生前直接指定了除自己子女外的遗产继承人,父母决定不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子女。比如,出于某些特定原因,父母将房屋赠予他人,无论子女方怎么闹,这个房子仍属于父母指定的继承人。近两年,也有很多新闻报道过这一类似情况。
2019年,浙江嘉兴的董先生因病去世,董先生遗嘱称将自己的房屋赠予照顾自己8年的保姆。董先生女儿知道后,百般阻挠保姆获得房屋,最后保姆将董先生女儿告上法庭。
法院方判决该房屋属于保姆,但需要保姆赔偿15万元给董先生女儿。
而在新规颁布之后,董先生的女儿是没有权利阻挠保姆获得房屋继承权的。
2、子女不孝
新规明确规定了,子女不孝,未尽到赡养老人义务者,可以继承少部分或者无权继承父母遗产。也就是说,子女在不照顾父母的过程中,就丧失了继承权。这和第一种情况的区别是,第一种是屋主主动将房屋赠予指定继承人,而第二种情况是子女在未尽到子女义务的过程中或许就失去了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3、设立居住权的特殊房产
一般情况下,设有居住权的房产是可以继承的。但是有些特殊房屋的产权是属于集体并非属于个人,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无权继承房屋。比如说公租房、干休所、单位福利住房等。如果您的住房是集体所有,那您的住房是不能由您的儿女继承的。
我们不难发现,新规在很大程度上尊重了逝者的意愿,也保障了受益人的权益,尤其是首次引入代位继承和居住权概念。此外,更贴合人情和法律的新规,一定能积极有效化解家庭因分割财产而产生的各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