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在哪里被查的酒驾?
驾驶人:还是开的这辆车,还是在这个位置
2023年4月6日21时许,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按照分局统一安排在五里冲路设置夜间查缉卡点,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2时40分,一辆黄色名爵牌汽车驶入卡点,民警通过酒精检测仪初测发出酒精提示,该车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过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8mg/100mL,确定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某对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民警通过后台查询,发现驾驶人杨某某有“酒驾”记录,于是对其进行询问,杨某某告诉民警:之前有一次酒后驾车被查处,也是在同一地点。
经核查,驾驶人杨某某于2022年1月11日21时50分在五里冲路与中石油加油交叉口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明交警查获,当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杨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后其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已经重新获得驾驶资格。没想到重新持有驾驶证刚过半年,他再次酒后驾驶,且在同一地点被南明交警查处。
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民警给杨某某开具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并通知杨某某按期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某面临罚款1500元,驾驶证被吊销,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以及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通讯员:薛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