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贵州省工会条例》主要遵循三项原则

2026-01-19 16:29

1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贵州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4年颁布《条例》的基础上作了很多修改和补充,主要遵循三项原则。

新闻发布会现场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工会政治属性。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一个深化”要求,明确全省各级工会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职工为中心、深化改革建设。运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会工作,强调工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确保工会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维权和服务相统一,落实工会基本职责。围绕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这一核心定位,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工会改革建设。针对就业形态灵活多样、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推进等新情况、新要求,强化工会组织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使工会组织形式和服务内容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