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携带煤油、子弹乘车,被贵铁警方依法处理

贵州交通广播 | 2019-09-03 07:49

为应对8月末至9月初的学生流出行高峰,并为“中秋”“国庆”小长假的铁路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准备,近日,贵阳铁路公安处下属39个客运车站派出所及乘警支队全面强化安检查危力度,加大乘车旅客安全宣传,确保及时将可能影响列车运行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拦在站外车下,民警在工作期间却发现仍有个别旅客心怀侥幸。

       9月1日16时许,一名旅客在贵阳火车站过安检时,安检员发现其行李包内的一只矿泉水瓶装有透明可疑液体。当执勤民警询问瓶内液体时,该女子若无其事回答:“天气热,带的水在车上喝。”民警发现瓶身使用痕迹明显,便提出请该旅客试喝一口。听到这话,女子瞬间面露难色。民警见状,拧开瓶盖,便立刻飘出刺鼻的煤油味。

       原来,李某芬(女、56岁、贵州织金县人)因家中亲人过世,准备乘坐当日K1609次列车回六枝老家,并在自己工作的工地上灌装了1500毫升煤油准备在葬礼上“点灯”用。经民警耐心法制宣传教育,李某芬主动承认错误并放弃所携带的煤油。

       8月23日上午,正在榕江高铁站执勤的民警伍宇辉接到安检员报称,在一名中年旅客背包底层中发现2枚子弹,未能确定是工艺品还是实弹。随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检查后确认2枚子弹是枪支的实弹,依法传唤该旅客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刘某兰(女、45岁、贵州剑河县人)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了老人生前收藏的2枚子弹。听亲戚说子弹能辟邪还可以留个念想,便从去年10月份起就将子弹放在背包内,直到这次乘车过安检时被查出来才恍然大悟、悔恨不已。最终,刘某因非法携带弹药,被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无独有偶,次日下午,三穗所执勤民警在督导安检工作时也查获子弹1枚。

      贵铁警方提示,铁路车站、列车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危险品爆炸、持刀伤人等突发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乘坐火车出行时,不要随身携带煤油、汽油、酒精、香蕉水、鞭炮、导火索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物品,也不要携带甚至藏匿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进站上车,以免耽误行程甚至触犯法律法规。

(本台记者:俊江  通讯员:文威、许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