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弯“打滑”? 来看货车超载超高行驶的危害
1月26日下午2点30左右,六盘水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位于红桥大道与兴园路交汇红绿灯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先维护好交通秩序然后取证勘查,随即调取附近监控。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白色轻型栏板货车通过路口进行左转弯时,对向车道陆续有车辆从白色货车面前右转弯通过,行驶到路口中间位置,货车仿佛“打滑”了一下,并且行驶轨迹向右发生了偏移,随即又缓慢进行左转,而此时车辆的位置非常接近右边道路,结果与正在路口右转的轿车发生碰撞。
据白色轻型货车司机交代,他所驾驶车辆存在超载、超高的现象,视频中看到“打滑”的那一下,货车驾驶员感觉车辆“重心好像有点不稳”!所以不敢再继续左转,待车辆重心回稳后,才试探性的继续左转,正因这样,驾驶员的注意力都在集中在车辆重心与能不能完成左转弯上,完全没有注意到车辆右边行驶的车辆。
通过调查,白色轻型货车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住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之规定。
此次事故是因白色轻型货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故应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