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听“税”政丨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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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税收热点政策解读: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小李

小王,走跟我去税务局参加培训去。
小王
行啊,正好我刚看到国家税务总局推送了一个新的政策消息,咱们边走边聊。



小李

可以啊,推送的什么政策啊?
小王
我跟你说,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了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咱们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今天要跟你说的是这个《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小李

你说的这个政策,我之前倒是看到过,但是没详细了解。这个政策的享受主体和享受条件是什么啊?
小王
增值税起征点享受主体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条件也不麻烦,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小李

听上去倒是不错,那有什么优惠内容吗?
小王
首先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其次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小李

就这?没有别的具体的优惠了吗?
小王
你别着急嘛,我还没说完呢。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分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小李

可以是可以,但是咱们怎么才能享受呢?
小王
咱们个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代开发票、缴纳税款等业务享受。


小李

那真是太好了呀,你是不知道啊,自从公司成立以来,税务部门多次上门宣传辅导,主动帮助我们解决了不少涉税问题,有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税务干部都会第一时间推送给我们,让咱们能够应享尽享税惠政策,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能够轻装上阵。
小王
所以今天一收到有培训的消息,就立马叫着你一起来了,走吧,到了,咱们进去吧。



小李

好咧。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税政科、机关党委
文稿:李芸
校审:喻乐阳
角色配音:谢梦婷 张晶晶
音频制作: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