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百姓就业 | 2024-09-03 15:42
如何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劳动者可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站)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黑龙江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提交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选择其一即可,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签署个人承诺。
(2)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站)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要通过查询社会保险、工商登记等部门信息,核实申请人失业状态。综合研判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办理结果提交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黑龙江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
(3)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黑龙江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盖章并在“金保工程”信息系统上进行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同时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和认定时间,并及时反馈认定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在《黑龙江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注明原因,退回初审机构,并及时告知申请人。